為增強浦東新區(qū)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浦東新區(qū)知識產權高質量發(fā)展,根據《浦東新區(qū)科技發(fā)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guī)〔2021〕1號)和《浦東新區(qū)科技發(fā)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滬浦知局規(guī)〔2024〕3號),編制本年度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注冊登記、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qū),且經營狀態(tài)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二、資助項目
01
國家級獎項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新獲批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每項可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版權金獎、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yè)、全國版權示范單位,每項可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CPCC十大中國著作權人、國家知識產權優(yōu)勢企業(yè),每項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2、辦理流程
本項目為免申即享,采用“一鍵確認,免于填報”方式。各獎項結果公開后,相關單位即可進行網上確認,截止日期:2025年9月30日。
02
市級項目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新認定的或驗收通過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事業(yè)單位,以及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要求配套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1配套資助。
2、辦理流程
(1)新認定的市級試點示范單位配套資助項目為免申即享,采用“一鍵確認,免于填報”方式。
(2)對驗收通過的市級試點示范單位和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要求配套的項目,根據市級主管部門發(fā)文,通知相關單位辦理。
03
區(qū)級培育企業(yè)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yè),可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1)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部門職責明確,配備至少1名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
(2)擁有有效發(fā)明專利3件以上,2024年以來累計發(fā)明專利申請3件或2025年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2件以上;有效注冊商標2件以上,且主商標注冊滿1年;
(3)備案專利產品2024年銷售收入1000萬以上;
(4)2024年以來,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質押登記,且登記金額300萬元及以上;
(5)暫未列入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含當年度)。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與部門職責證明材料;企業(yè)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證明材料及半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企業(yè)有效發(fā)明專利權利證明材料;企業(yè)近兩年發(fā)明專利申請或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材料;企業(yè)商標注冊證明材料;專利產品備案證明及備案產品經濟效益證明文件(蓋公章);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合格通知書、銀行質押合同或貸款合同(含質押金額);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3、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8月4日—8月15日。
04
優(yōu)秀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國內優(yōu)秀高價值發(fā)明專利,經審核,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同一單位每年限報一件專利,同一專利不重復資助。
(1)通過專利信息分析手段,圍繞技術先進性、成熟度及應用前景等方面形成至少一份專利導航報告或專利布局報告,并具有通過PCT途徑申請的海外同族授權專利2件以上。
(2)備案專利產品2024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含專利許可收入)以上;或該備案產品被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品。
2、申報要求
項目申報人非專利第一權利人的,須由其他所有權利人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申報人申請本項目資助的聲明。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發(fā)明專利授權證書及最近年度年費收據;專利產品備案證明、備案產品經濟效益證明文件(蓋公章)或備案產品被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品的證明材料;專利導航報告或專利布局報告(蓋公章);國家知識產權局PCT受理通知書、專利公開/公告首頁、海外授權公告或?證書等?;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受理日期:2025年8月4日—8月15日。
05
知識產權能力建設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新培養(yǎng)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yè)人才(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yè)職稱,在職且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事業(yè)單位,可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同一人的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yè)人才證書;申報人員一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3、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06
專利運營轉化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中小微企業(yè)從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獲得專利轉讓、許可并轉化實施的,可按實際交易額的1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同一專利不重復資助。
2、申報要求
(1)中小微型企業(yè)需符合《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的有關要求;
(2)專利轉讓與許可的雙方為非關聯方;
(3)對于專利轉讓,完成轉讓后有多個權利人的,項目申報人須為專利第一權利人。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中小微企業(yè)證明材料;專利轉讓或許可明細清單;專利轉讓或許可合同、發(fā)票;2024年以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或專利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合格通知書;專利轉化實施證明材料;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8月4日—8月15日。
07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通過質押知識產權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中小微企業(yè),在2024年完成還本付息的,按企業(yè)該筆貸款實際支付且不超過LPR(申報指南發(fā)布日)核算利息的50%,給予貼息資助。以組合方式貸款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部分,無法區(qū)分的不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與其他貸款貼息政策從優(yōu)不重復享受。
2、申報要求
(1)中小微型企業(yè)需符合《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的有關要求;
(2)申報單位未申請本區(qū)其他貸款貼息項目。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中小微型企業(yè)證明材料;每筆貸款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合格通知書;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放款憑證及還本付息憑證;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08
知識產權保險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度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中小微企業(yè),可按實際支付的保費總額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2、申報要求
中小微型企業(yè)需符合《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的有關要求;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中小微型企業(yè)證明材料;投保知識產權權利證書;知識產權保險保單;保險費用憑證;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09
服務機構成長性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主營業(yè)務收入首次達到100萬元且設立年限不超過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設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助。
對2024年主營業(yè)務收入首次達到3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助。
對2024年主營業(yè)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助。
2、申報要求
“主營業(yè)務收入”是指主要從事知識產權代理、登記、鑒定、檢索、轉讓交易、分析、運營等專業(yè)服務收入(關聯方交易除外)。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設立以來各年度營業(yè)收入清單;2024年審計報告;2024年知識產權專業(yè)服務合同、發(fā)票及清單;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10
維權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中通過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依法維權并成功,按其實際發(fā)生的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等合理費用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涉及海外維權的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與海外維權服務資助從優(yōu)不重復享受,與知識產權保險資助項目不重復享受。
2、申報要求
(1)依法維權包含主動維權或維權應訴;
(2)維權成功包含全部勝訴和部分勝訴;
(3)涉及海外維權的資助,維權成功證明材料系在國外取得的,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證據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取得的證明材料,應當具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的證明手續(xù)。外文書證或者外國語視聽資料等證明文件應當附有由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的或者其他翻譯準確的中文譯本,由翻譯機構蓋章或者翻譯人員簽名。
3、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表;維權成功證明;相關協議及對應發(fā)票;其他證明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5日—9月30日。
11
調解機構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依法調解涉及浦東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并成功結案的,依申請,成功結案數滿20件的,資助10萬元,成功結案數每增加20件資助5萬元,同一機構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2、申報要求
(1)調解資助原則上針對調解成功并達成書面調解協議的知識產權糾紛。申報資助案件涉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已獲得其他同類項目資助的除外;
(2)訴調對接案件中調解成功的相同原被告同一批次案件,按達成的調解協議計算。
3、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表;調解成功案件清單;案件受理材料或案件委托材料;調解協議書或民事調解書或民事裁定書等調解成功證明材料;調解回訪記錄或撤訴材料;其他證明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5日—9月30日。
12
海外維權服務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為浦東的企事業(yè)單位提供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組織,依申請,滿足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不超過20萬元。
2、申報要求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成立兩年以上,具備較好的知識產權服務能力;
(2)為浦東的企事業(yè)單位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和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技術支持,且每年服務對象超過10家;
(3) 組織海外知識產權公益培訓等服務2次以上;
(4) 形成法律環(huán)境報告或預警報告2份,并允許浦東新區(qū)知識產權局用于公益宣傳發(fā)布。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主體資格證明;海外知識產權布局、風險防范和糾紛應對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技術服務的服務清單;簽訂合同的提交合同復印件及項目服務證明材料,未簽訂合同的提交海外維權服務臺賬記錄或者音視頻資料等證明材料;法律環(huán)境報告或預警報告全文;組織海外知識產權公益培訓的證明材料,如通知、簽到表、照片、視頻等;其他證明材料。
4、申報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5日—9月30日。
三、申報流程與申報方式
01
申報流程
申請人可選擇以下任一平臺進行申報:
1、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上海一網通辦(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legalPerson/group),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選擇服務部門后切換浦東新區(qū),點擊“區(qū)知識產權局”進行項目申報。
2、浦東新區(qū)財政投入專項綜合服務平臺(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02
申報方式
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申請表格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03
不重復資助
市級試點示范單位、區(qū)級培育企業(yè)在同一年度除國家級獎項外,與其他項目資助不重復享受。
04
咨詢方式
1、鄒平路窗口
地址:鄒平路188弄1號樓T2棟1樓
聯系電話:5037128150371282
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2、浦東新區(qū)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合歡路2號二樓51—80綜窗
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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