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各有關單位,在浙的國家部(委)屬單位,各市、縣(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
根據(jù)《“浙江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浙市監(jiān)標準〔2022〕7號)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25年“浙江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申報評定“浙江標準”的單位應為企業(yè)標準發(fā)布者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牽頭制(修)訂者(在標準制(修)訂單位名單中排序首位),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浙江省登記注冊或依法成立,貫徹執(zhí)行標準化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標準化工作基礎;
(二)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近3年內未發(fā)生重大質量、安全、環(huán)境污染和公共衛(wèi)生等責任事故;
(三)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評價對象
現(xiàn)行有效且實施1年以上,符合“浙江標準”定位要求且符合以下條件的標準:
(一)浙江省地方標準;
(二)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浙江標準在線”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企業(yè)標準。其中,團體標準應由我省社會團體發(fā)布,申報時需經發(fā)布單位同意。
三、申報程序
(一)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向推薦單位提出申報申請。申報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浙江標準”申報表。如實、完整地填寫,包括以下主要內容:標準基本信息、申報項目簡介、先進性情況、創(chuàng)新性情況、可行性情況、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tài)效益,推薦單位意見等。
2.標準正式文本、標準編制說明、標準發(fā)布文件。
3.自我聲明公開標準證明材料。申報項目應提供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浙江標準在線”平臺的證明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當提供與《“浙江標準”申報表》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文件、證書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表、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等。
涉密項目須提交脫密申報材料。同一申報單位只能向一家單位提出推薦申請,同一申報單位只能申報一項標準,其中團體標準還應通過標準發(fā)布的社會團體蓋章確認。
(二)單位推薦。收到申請的推薦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核實。申報單位為省級有關主管部門、在浙的國家部(委)屬單位的,可以自我推薦申報。省有關主管部門、在浙的國家部(委)屬單位推薦的項目數(shù)各不超過3個,各設區(qū)市的標準化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數(shù)量(見附件1)。
四、相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做好“浙江標準”申報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二)推薦單位應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送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及匯總表,申報材料包括書面(一式一份并裝訂成冊)和電子材料(發(fā)指定郵箱或者提供光盤)。
聯(lián)系人:周福清、鄭玲,電話:13777394939、0571—85783053、0571—89761454,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天目山路222號2號樓,郵箱:zjbz2012@126.com。
附件:1.各設區(qū)市推薦“浙江標準”數(shù)量分配表
2.“浙江標準”推薦項目匯總表
3.“浙江標準”申請表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6月7日
附件1
各設區(qū)市推薦“浙江標準”數(shù)量分配表
地區(qū) | 推薦數(shù)量(單位:項) |
杭州市 | 24 |
寧波市 | 22 |
溫州市 | 19 |
湖州市 | 10 |
嘉興市 | 16 |
紹興市 | 15 |
金華市 | 15 |
衢州市 | 7 |
舟山市 | 5 |
臺州市 | 15 |
麗水市 | 7 |
總計 | 155 |
附件2
浙江標準”推薦項目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日期:
序號 |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申報單位 | 行業(yè)類別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附件3
“浙江標準”申報表
申報單位: | |
申報項目: | |
推薦單位: | |
行業(yè)類別: | |
填表日期: |
推薦單位基本情況和推薦理由
推薦單位名稱 | 所在地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lián)系人 | 辦公電話 | 移動電話 | |||
電子郵箱 | 傳真 | ||||
推薦理由:(請從項目的高質量和高效益兩方面進行描述,以及向有關單位核實質量、安全、環(huán)境和公共衛(wèi)生等責任事故情況。)(蓋章)年 月 日 |
一、 標準基本信息
標準類型 | |||
標準編號 | |||
標準名稱 | |||
標準所屬領域 | □工業(yè) □農業(yè) □服務業(yè) □社會事業(yè) | ||
標準發(fā)布時間 | 標準實施時間 | ||
標準發(fā)布單位 | |||
主要完成單位 | 1. | ||
2. | |||
3. | |||
4. | |||
...... | |||
主要完成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二、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蓋章)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辦公電話 | ||
手 機 | 郵 編 | ||
聯(lián)系人 | 辦公電話 | ||
手 機 | 傳 真 | ||
電子郵箱 | |||
申報單位簡介 | |||
(包括成立時間、主要工作領域和工作業(yè)績、獲得的相關榮譽、標準化工作基礎等) |
三、 項目情況
1.申報項目簡介 |
(請介紹申報項目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標準制定背景、主要技術內容、標準應用推廣及效益情況等) |
2.高質量 |
2.1先進性 |
(請從標準所包含關鍵技術內容的技術水平在國際、國內及省內所處的水平進行描述) |
2.2創(chuàng)新性 |
(請從填補國際、國家或省級層面規(guī)則體系、話語體系空白;關鍵技術內容獲國家級、省部級或廳局級獎勵或領導批示進行描述) |
2.3可行性 |
(請從標準實施后的推廣前景,對本行業(yè)或本地區(qū)有正向作用等方面進行描述) |
3.高效益 |
3.1 經濟效益 |
(請從標準實施后近1年應用本標準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情況(主要完成單位或行業(yè)的銷售收入、出口額、利潤、上繳稅收等經濟指標)和計算方法進行描述) |
3.2 社會效益 |
(請從標準實施后在本地區(qū)或本行業(yè)的社會責任、社會評價和社會影響等方面的社會效益情況進行描述) |
3.3生態(tài)效益 |
(請從標準實施后在節(jié)能減排、保護環(huán)境等方面的生態(tài)效益情況進行詳細描述) |
填寫說明
一、申報表封面
1.“申報項目”。以“標準編號《標準名稱》”命名;
2.“行業(yè)類別”。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工業(yè)、農業(yè)、服務業(yè)或社會事業(yè)。
二、標準基本信息
1.所屬領域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工業(yè)、農業(yè)、服務業(yè)或社會事業(yè);
2.所有關于標準的信息必須與標準封面、前言、正文等內容保持一致;
3.標準信息的字母大小寫、字符全角/半角等與標準原文一致;
4.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應當與標準文本所列主要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順序一致;
5.同一項標準不允許多次推薦。
三、申報單位情況
1.應當為企業(yè)標準發(fā)布者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牽頭制(修)訂者(在標準制(修)訂單位名單中排序首位);
2.申報單位簡介內容包括成立時間、主要工作領域和工作業(yè)績、獲得的相關榮譽、標準化工作基礎等,限1500字。
四、項目情況
請用準確的數(shù)據(jù)和案例進行說明標準項目情況。
1.申報項目簡介:介紹標準項目基本情況,限1500字;
2.高質量:
1)先進性:請從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平在國際、國內所處的水平進行描述,限1500字;
2)創(chuàng)新性:請從填補國際、國家或省級層面規(guī)則體系、話語體系空白;關鍵技術內容獲國家級、省部級或廳局級獎勵或領導批示進行描述,限1500字;
3)可行性:請從標準實施后的推廣前景,對本行業(yè)或本地區(qū)有正向作用等方面進行描述,限1500字。
3.高效益:
1)經濟效益:請從標準實施后近1年應用本標準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情況(主要完成單位或行業(yè)的銷售收入、出口額、利潤、上繳稅收等經濟指標)和計算方法進行描述,限1000字;
2)社會效益:請從標準實施后在本地區(qū)或本行業(yè)的社會責任、社會評價和社會影響等方面的社會效益情況進行描述,限1000字;
3)生態(tài)效益:請從標準實施后在節(jié)能減排、保護環(huán)境等方面的生態(tài)效益情況進行描述,限1000字。
五、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可包括:正式標準文本、高質量的證明材料、高效益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正式標準文本:標準文本應當上傳全文。上傳標準文本時:省級地方標準應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文本。團體標準和企業(yè)標準應是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浙江標準在線”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企業(yè)標準,提交的文本應包含在平臺公開的界面和在平臺公布的標準文本全文。
2.高質量的證明材料:
1)先進性:可以是能證明該標準技術在國內外所處水平的標準審查結論或其他視同審查結論的證明文件等。
2)創(chuàng)新性:可以是第三方出具的證明該標準創(chuàng)新性程度的證明文件;受表彰獲獎的證書或受到領導批示的證明文件;
3)可行性:包括標準實施者出具的標準在全國、地區(qū)、行業(yè)、領域內實施情況的證明;法律法規(guī)或國家政策發(fā)布部門出具的標準被法律法規(guī)、國家政策性文件引用的情況證明;標準實施者出具的標準被應用于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納入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的證明;標準發(fā)布外文版的證明等。
3.高效益的證明材料:標準實施者提供的經濟、社會和生態(tài)效益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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