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便于進行組合拼裝的輕鋼屋面板,包括面板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體(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條(2),所述面板本體(1)遠離連接條(2)的一側開設有配合連接條(2)使用的安裝槽(3);
所述面板本體(1)包括基底層(4),所述基底層(4)的底部涂抹有第一粘合劑層(5),所述第一粘合劑層(5)的底部固定連接有防火層(6),所述防火層(6)的底部涂抹有第二粘合劑層(7),所述第二粘合劑層(7)的底部固定連接有防水層(8),所述基底層(4)的頂部通過熱壓工藝固定連接有隔熱層(9),所述隔熱層(9)的頂部噴涂有耐腐蝕層(1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進行組合拼裝的輕鋼屋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條(2)的頂部和底部均開設有卡槽(11),所述安裝槽(3)內(nèi)腔的頂部和底部均固定連接有配合卡槽(11)使用的卡塊(12)。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進行組合拼裝的輕鋼屋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4)鋁合金板制成,所述第一粘合劑層(5)和第二粘合劑層(7)均采用云石膠。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進行組合拼裝的輕鋼屋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層(6)采用巖棉制成,所述防水層(8)采用防水樹脂制成。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進行組合拼裝的輕鋼屋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熱層(9)采用隔熱棉制成,所述耐腐蝕層(10)采用防護漆噴涂制成。